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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和公开募捐活动备案情况

1、2023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2023年度共开展了(1)项公益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为(280000.00)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用基金会本金利息增值的资金开展公益资助活动
本年度是否为该项目开展了公开募捐: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0
本年度是否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
280000.00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
280000.00
项目本年度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0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0
项目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的种类:
 
运作模式:
资助
服务对象:
儿童
服务领域:
教育
服务地区:
广东省
项目介绍:
2023年可用资金利息28万元,主要是用作资助困难学生,奖教奖学,校(园)维修,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经理事、监事会议研究,确定安排2023年资金。 1.安排市直学校资金18万元,其中肇庆中学新疆班,肇庆工贸学校新疆班、肇庆启聪学校各2万元;肇庆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肇庆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肇庆市外贸幼儿园、肇庆市商业幼儿园各3万元。 2.用于我局“乡村振兴”挂点镇、怀集县连麦镇教育帮扶、奖教助学等方面2万元。 3.用于山区县助学8万元,其中广宁县助学资金4万元,怀集县助学资金4万元。
说明:1、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2、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3、本年度来自境外物资捐赠种类可参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