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社会组织公示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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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请先在表格右上方选择“有/无此情况”,再进行填表并储存;
2、若表格不够填写的,可按“点击增加此表”继续填写;
3、表格上方若有统计数字,无需填写,由系统根据填写内容自动统计;
4、购买主体指项目发包单位;项目周期指项目起止时间;
5、如无此表情况,可保存空表。
6、当前项目数量为 1,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有/无此情况:(
捐赠情况:
其他工作情况:
1、认真落实、严格部署   学校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学校卫⽣防病、⾷品饮⽔卫⽣安全等⼯作的主体责任。 2、做好开学、假期返校和应急准备⼯作   重点落实好开学前14天⾃我健康管理和监测,所有师⽣员⼯开学前14天尽可能返回居住地,学校要准确了解掌握师生⾏程及⾝体健康状况,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后⽅可返校。   加强预警监测,密切关注国家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3、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常规⼯作   坚持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踪登记、发热症状监测及处置跟踪报告等,认真执⾏教职员⼯和学⽣健康情况“⽇报告”“零报告”制度。 4、强化校园封闭管理   加强来访⼈员登记管理,落实扫码(场所码)、亮码、测温、戴⼝罩等防疫措施要求,检查: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正常、绿码且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者⽅可⼊校。 5、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   原则上不举⾏线下⼤型群体性活动,学校各类活动尽量采取线上⽅式。必须线下召开的会议,按要求形成疫情防控⽅案,报江海区教育局批准,同时做好尽量压缩规模、控制⼈数,落实好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罩、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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