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
按照东莞市公证协会会费收费办法的要求,各公证机构2020年度应按2019年度公证收入4%向东莞市公证协会上缴会费(已包含2020年度上缴省公协的会费部分),其中东莞市东莞公证处1,085,155.78元,东莞市东部公证处797,259.38元,东莞市南华公证处507,105.92元,共计2,389,521.08元。因今年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行各业发展均出现不同程度停滞,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参与疲情防控和引导全省行业企业科学有序复工复产中的积极作用,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企业复工复产中积板作用的通知》(粤民函[2020]94号,附件1),“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成免会员(企业)2020年会费及各种服务型收费”,为落实文件精神,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市公协秘书处建议免收各公证机构2020年上缴至市公证协会的会费,与各机构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经2020年8月12日理事会会议审议,一致同意以上建议事项。纠正违规行为具体情况:字数限制在10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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