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示
东莞市公证协会
2020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9日

单位名称:东莞市公证协会

登记证号:0315

成立时间:2009-04-24

性 质:社会团体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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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默认读取表6-2-1《会费》中填写的内容;
4、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0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0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0年12月31日)
0)(元)
2020年度自行减免会费(2389521.08)(元),具体情况:
按照本会会费收费办法的要求,各公证机构2020年度应按2019年度公证收入4%向本协会上缴会费(含缴省公协部分),共计2,389,521.08元。因今年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行各业发展均出现不同程度停滞,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参与疲情防控和引导全省行业企业科学有序复工复产中的积极作用,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企业复工复产中积板作用的通知》(粤民函[2020]94号,附件1),“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成免会员(企业)2020年会费及各种服务型收费”,为落实文件精神,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市公协秘书处建议免收各公证机构2020年上缴至市公证协会的会费。经2020年8月12日理事会会议审议,一致同意以上建议事项。
2020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一)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08-11-22 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
应出席人数 85 实际出席人数 85
赞同人数 85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本会公证机构团体会费实行定率收取,个人会员不收取会费。 公证机构团体会员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公证收费的4%缴付本会会费。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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