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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一)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一、本年度捐赠收入 127999498.62 0 0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118498015.29 0 118498015.29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8537065.39 0 8537065.39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109960949.9 0 109960949.9
来自其他基金会的捐赠 0 0 0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9501483.33 0 9501483.33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8870000 0 8870000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631483.33 0 631483.33

说明:

1、大额捐赠收入中的捐赠人是指本年度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或者500万元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
2、捐赠人如要求不公开姓名、名称的,可以其他代号代替,其他捐赠信息要公开。

(二)公开募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本年度组织通过公开募捐取得的捐赠收入
0 0 0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0 0 0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0 0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0 0 0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0 0
(三)大额捐赠收入
捐赠人 本年捐赠额 用途
现金 非现金
广州市汉国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000000   用于华南理工大学建设与发展
TAM IMA CHONG 8870000   用于华南理工大学建设与发展
深圳市新豪方慈善基金会 5000000   用于在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奖教奖学专项基金,支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广州市冼剑雄联合建筑设计事务所 5000000   用于华南理工大学建设与发展
       
       
       
       
       
       
       
       
       
       
合计 78870000 0

说明:

1、大额捐赠收入中的捐赠人是指本年度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或者500万元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
2、捐赠人如要求不公开姓名、名称的,可以其他代号代替,其他捐赠信息要公开。

2023年12月31日前是否已认定为慈善组织 :(
2023年12月31日前是否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四) 支出情况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上年末净资产 497130393.91
本年度总支出 45278320.53
本年度用于慈善活动的支出 44913432.87
管理费用 527556.35
其他支出 0
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占前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数的比例) 9.03% 12.98%
本年度管理费用占总支出的比例 1.17%

说明:本表所称慈善活动、管理费用等应符合《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