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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8年6月11日发起单位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之略公司)因资金周转向我会借款2900万,借款期限为: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31日止。到期之日蓝海之略公司并未按期全部归还借款。故我会于2018年9月11向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蓝海之略医疗公司于判决之日2018年11月16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卓如医疗救助基金会偿还借款本金2405万元及支付利息。    自收到判决之日起,我会积极采取催款、诉讼、查封、冻结、质押、代位诉讼、债权转让等各种相应措施,争取早日收回借款,力保资金安全。 截止到目前,卓如基金会通过各种方式已追回借款本金18,980,052.57元(实际到账),实际剩余借款未还本金余额10,019,947.43元。其中2023年度共追回借款6,706,748.84元,分别为通过催收追回现金还款50万元,通过债权转让措施还款追回140.55万元,通过债权关系债务协议冲抵支付应付但未付善款措施追回借款314,570.03,通过财产处置措施追回借款4,486,678.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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