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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有/无此情况:(
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广东省食品药品打假协会 关于2023年会员大会延期召开的说明 广东省食品药品打假协会(下简称协会)自成立以来,按照章程规定向主管单位请示并通过理事会讨论决定每年度会员大会的组织召开,一般情况下会员大会召开日期固定安排在每年底12月份,与广东石龙食品药品打假协作大会(石龙论坛)同期举办。 在过去两年中因新冠疫情影响,遵照有关部门疫情防控的指导思想,并经向主管单位请示,决定暂缓召开较大规模会议。2023年伊始,协会开展了面向全部会员单位的大规模调研,广泛征求协会在疫情结束后的工作开展重点和方向。在本次过程中,多数协会会员企业反应受疫情的影响较大较深远,2023年期间企业尚在艰难恢复中,参与协会工作开展的积极性和投入度均受到较大影响。协会经过理事会慎重讨论,并向行业主管单位进行了相关情况反馈说明,决定继续暂缓本年度会员大会和石龙论坛的召开,相应会期延期至2024年下半年进行。 协会主管单位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接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的双重业务指导,工作内容专注于食品药品行业制售假和侵权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搜集、调查、配合执法和相关研究。 协会在疫情期间及疫情后的一年中,坚持开展工作,积极进行工作方式转变,着重于大数据领域的技术系统开发和运用,运用数据新手段和新方式持续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单位提供相关案件线索信息,配合推动多宗重大食品药品案件。协会还面向会员单位和更广泛的行业企业群体推出了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警服务,开展了电商销售涉假涉侵权监测分析、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等工作,有力支撑了监管执法单位和会员企业的综合需求。 协会致力于将自身发展成为具备领先技术水平的,有力配合监管执法单位和会员单位诉求的专业平台组织,并一直为此而积极努力,同时在各方面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和制度化建设。 特别予以说明,恳请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