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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一)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一、本年度捐赠收入 127369105.21 3819546.97 131188652.18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126159105.21 3819546.97 129978652.18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22836790.55 1001134.97 23837925.52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68773241.78 2818412.00 71591653.78
来自其他基金会的捐赠 34549072.88 0 34549072.88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1210000 0 1210000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0 0 0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1210000 0 1210000

说明:

1、大额捐赠收入中的捐赠人是指本年度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或者500万元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
2、捐赠人如要求不公开姓名、名称的,可以其他代号代替,其他捐赠信息要公开。

(二)公开募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本年度组织通过公开募捐取得的捐赠收入
0 0 0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0 0 0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0 0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0 0 0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0 0
(三)大额捐赠收入
捐赠人 本年捐赠额 用途
现金 非现金
茂名钧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00 非限定
信宜市慈善会 10000000.00 0.00 砺儒基金
广东省华南师大附中教育基金会 10000000.00 0.00 吴颖民教育基金
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 7000000.00 0.00 校庆专项建设、校友关爱、重大疾病、乡村振兴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教育基金会 5000000.00 0.00 吴颖民教育基金
       
       
       
       
       
       
       
       
       
合计 42000000 0

说明:

1、大额捐赠收入中的捐赠人是指本年度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或者500万元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
2、捐赠人如要求不公开姓名、名称的,可以其他代号代替,其他捐赠信息要公开。

2023年12月31日前是否已认定为慈善组织 :(
2023年12月31日前是否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四) 支出情况
非公募基金会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上年末基金余额 464441548.93
本年度总支出 60514253.92
本年度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 59748879.12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526334.42
行政办公支出 99898.22
其他支出 139142.16
本年度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基金余额的比例 12.86% 20.47% 18.83%
本年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 1.03% 1.03% 1.51%

说明:1、公益事业支出包括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支出和开展公益项目时发生的项目直接运行费用,上年度基金余额为上年度期末净资产。
2、综合近两年公益事业支出比例=(本年“公益事业支出”+上年“公益事业支出”)/(本年“上年度基金余额”+上年“上年度基金余额”;综合近三年公益事业支出同理计算。
3、综合近两年工资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本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行政办公支出”+上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行政办公支出”)/(本年“总支出”+上年“总支出”);综合近三年同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