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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理事会召开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开展承诺服务和信息公开活动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等。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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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简要(限1500字)
(一)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广东南粤法学研究中心依照制定的章程开展各项活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原则和宗旨,认真传达中央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相关法学理论研究和相关社会问题探讨工作,广泛联系和团结法学界和实务部门的同仁,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广东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法治社会、助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提供研究会的智力支持。(二)履行登记手续情况:2023年,广东南粤法学研究中心进行理事换届、办公地址变更、章程变更,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三)理事会召开情况:广东南粤法学研究中心于2023年11月19日召开第一次理事会;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二次理事会。(四)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2023年,广东南粤法学研究中心进行理事换届,陈剑、李敏杰、郭晓颖、杜称华、何伟、周永志、宋玉才、韩凝卸任理事,祝志群卸任监事;新增朱明毓、林蔚、曾晓昀、陈尧敬为理事,新增郭晓颖为监事。(五)财务管理情况:广东南粤法学研究中心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每年均按市民政要求,组织审计及年检,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2023年度总收入0元,费用支出15587.70元,主要用于业务活动。财务收支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未发生违纪情况。(六)开展承诺服务和信息公开活动情况:广东南粤法学研究中心在2023年并未开展承诺服务和信息公开活动。(七)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2023年12月10日,广东南粤法学研究中心承办了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为法制学术交流贡献研究中心的一份力。(八)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情况:承办了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