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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6、本基金会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2)届(30)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0:00
会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28号方圆大厦
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会议议题
关于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出席理事名单
林庭芳、韩曙光、徐珺、方明、孙立功、杨潮波、徐冬梅
未出席理事名单
出席监事名单
刘少英
未出席监事名单

会议决议

一、 基本情况 (一)法人治理情况 在制定、修改和核准章程履行规定程序,章程内容合法合规。按章程规定设立理事会、监事等内部治理机构,按章程规定开会对重大事项予以表决并形成会议纪要;按时换届、按章程履行职责并发挥作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管理,按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登记手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重大活动管理、分支机构管理、证书印章管理、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章程体现党建内容,积极为党建活动提供保障。 (二)业务活动情况 基金会历年来开展业务活动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没有对外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没有对外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 基金会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社会公开章程、登记证书、年检年报;按规定公开基金会及慈善组织的捐赠收入、支出、公益慈善活动等情况。 基金会没有设立分支机构,始终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 (三)财务管理情况 基金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按实际情况制定资金计划;财务收支、票据使用、资产管理等符合相关规定。基金会财产不在举办者、捐赠人、负责人中分配,盈余不存在分红情况。 二、 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 内部管理情况 因基金会对外投资活动较少,目前尚未建立投资管理制度和内部矛盾解决管理制度。 (二) 党建工作 因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均不是党员,故尚未成立党支部。目前基金会党员已转入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按时交纳党费,参与相关党员活动。基金会在换届的过程中筹建党支部,拟将新任理事长同时担任党支部书记,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和相关活动,加强对社会组织重要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基金会全职工作人员数量较少,尚未达到成立工青妇组织的要求,但基金会将积极开展相关活动提供保障,做好联系职工群众等工作。
表决方式
举手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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