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社会组织公示
中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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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实体机构情况表格数量,根据《基本信息表》填写“实体机构数”自动生成,若表格显示不正确,请核实修改《基本信息表》数量,再继续填写此表;
2、“实体机构”,是指社会团体因自身业务活动和与其宗旨相适应的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注册登记,举办的事业性实体、经济实体(可以投资设立企业法人,也可以设立非法人的经营机构)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
3、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4、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
注意提醒:根据您表1《基本信息表》里面填写的“实体机构数”为3。若数量为0的情况,此页无需填写,直接储存即可。
4、实体机构情况表
序号 名称 注册资金
(万元)
设立时间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1
中山市律正法律研究院
3 2016-01-21 100%
承接政府、党团、村居、行业协会、商会、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与法治相关的法律服务项目
2
中山市中立法律服务社
3 2016-12-28 100%
法制宣传;公益法律服务
3
中山市律正商事调解中心
3 2021-09-30 100%
调处当事人之间商事领域的争议;提供有关咨询、专业培训、鉴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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