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社会组织公示
中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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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先在表格右上方选择“有/无此情况”,再进行填表并储存;
2、其他需要说明情况字数限制在1700内,若不够填写,可另附文件在附件的“其他资料”中上传。
3、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4、2021年度为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召开的理事会。 理事会可采取通讯方式或现场会议方式。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有/无此情况:(
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中山市学生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原定于2021年12月前组织召开中山市学生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 根据《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地方学联代表大会一般每3至5年举行一次。地方学联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召开须经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学联批准。市学联已向省学联报送请示件。 目前,鉴于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及团市委主要领导人事调整,结合学联工作实际,建议中山市学生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推迟至2022年12月前召开。 特此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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