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社会组织公示
中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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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21300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35628.59)(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元),具体情况:
本年度没有自行减免会费情况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本年度没有违规行为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二)届第(四)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21-07-14 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
应出席人数 27 实际出席人数 19
赞同人数 19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长会费为30000元/年,每年收取;;常务副会长会费为20000元/年,每年收取;执行会长、副会长会费为10000元/年,每年收取;;理事、监事会费为4000元/年;每年收取; ; 会员会费为1000元/年,每年收取;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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