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社会组织公示
中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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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因已建立党组织和未建立党组织的单位,填写的表格不一致,请先选择是否建立党组织!
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4、一张党建工作情况表对应一个党组织,如该社会组织对应多个党组织时,请手动添加党建工作情况表。
(五)党建工作情况
是否按照章程示范文本(最新修订)把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

* 是否建立党组织:

1、本社会组织党员及群团情况

未成立党组织的原因 在册党员人数不足
其他原因



















专职工作人员情况(专职工作人员是指与社会组织签订人事劳动合同的人员) 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3 名 负责人情况(负责人是指会长(理事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负责人数量 2 名
其中党员人数 0 名 其中党员人数 1 名
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所在社会组织党支部的党员数 0 名 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所在社会组织党支部的党员数 0 名
党员总数 1 名
35岁以下党员人数 0 名 35-45岁党员人数 0 名
46-60岁党员人数 0 名 60岁以上党员数 1 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人数 0 名
大学专科及中专学历党员数 1 名 高中及以下学历党员数 0 名
群团组织工作 是否成立工会 建立工会批准文号 工会开展活动次数 0 次
是否成立共青团 建立共青团组织批准文号 团组织开展活动次数 0 次
是否成立妇女组织 建立妇女组织批准文号 妇女组织开展活动次数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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