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社会组织公示
中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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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办事机构情况表格数量,根据《基本信息表》填写“办事机构数”自动生成,若表格显示不正确,请核实修改《基本信息表》数量,再继续填写此表;
2、“办事机构”,是指社会团体内部设立的承办社会团体日常事务的机构,具体是指秘书处、办公室、财务部、会员部等工作部门。
3、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4、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
注意提醒:注意提醒:根据您表1《基本信息表》里面填写的“办事机构数”为1。若数量为0的情况,此页无需填写,直接储存即可。
3、办事机构情况表
序号 名称 设立时间 职能 联系电话
1
秘书处
2015-12-25
1、贯彻执行理事会决议; 2、落实本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制定并实施本会年度工作计划; 4、部署安排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积极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5、购置和管理本会的固定资产; 6、负责本会与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络; 7、负责本会对外信息的发布; 8、落实会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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