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海丰县社会组织公示
海丰县慈善会
2021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8日

单位名称:海丰县慈善会

登记证号:

成立时间:2020-08-24

性 质:社会团体

公示项目

海丰县民政局
海丰县民政局
海丰县民政局
海丰县民政局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表格数量,根据《基本信息表》填写“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数”自动生成,若表格显示不正确,请核实修改《基本信息表》数量,再继续填写此表;
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
注意提醒:根据您表1《基本信息表》里面填写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数”为10。若数量为0的情况,此页无需填写,直接储存即可。
3、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
序号 职能 依据 实施中与行政机关关系
1
开展会员慈善募捐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行使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慈善活动,接受登记、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指导
2
开展扶贫济困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行使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慈善活动,接受登记、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指导
3
参与赈灾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行使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慈善活动,接受登记、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指导
4
开展志愿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行使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慈善活动,接受登记、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指导
5
弘扬慈善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行使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慈善活动,接受登记、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指导
6
开展指导激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行使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慈善活动,接受登记、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指导
7
促进合作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行使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慈善活动,接受登记、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指导
8
协助政策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行使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慈善活动,接受登记、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指导
9
承办政府部门、会员和其它机构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行使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慈善活动,接受登记、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指导
10
开展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慈善公益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行使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慈善活动,接受登记、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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