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市劳模协会第三届理事会2011年4月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在市民政局完成登记,领取法人证书,一直运作至今。按协会《章程》规定,理事会应于2016年4月进行换届。2022年12月协会报请市总工会组织换届工作筹备小组,主持领导开展筹备工作。市总党组同意后,秘书处多次前往市民政局与业务部门联系、衔接,了解有关理、监事会组成;章程修改;换届会议程序等新的政策规定;起草、充实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协会章程修改稿、修改章程说明等换届会议文件资料。开展新一届领导机构人选物色工作,按照市总有关领导意见,新一届协会领导机构拟设理事会理事49名;新设监事会拟设监事3名。人选主要在第三届理事会中物色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年龄基本条件且本人愿意继续留任的理事中产生;约三分之一为新增人选。协会酝酿提出初步人选43人,由所在基层工会征求个人和单位意见,开展推荐。到目前为止,理事会成员中7人因各种原因表示无法任职;监事会3人都表示同意。新一届协会法定代表人人选,根据最新规定:公务员、金融保险行业人员均不能任职,正在积极物色各方面条件比较合适的同志。有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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