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社会组织公示
汕头市爱心志愿者协会
2019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0年7月16日
单位名称:
汕头市爱心志愿者协会
登记证号:
418
成立时间:
2015-11-16
性 质:
社会团体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内部建设情况
分支机构
代表机构
办事机构
实体机构
党建工作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国家机关人员担任名誉职务
国家机关人员担任社团职务
离退休领导干部担任名誉职务
离退休领导干部担任社团职务
本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会费
收费自查和整改情况表
举办公益和扶贫济困活动
公益活动支出
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
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
举办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
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
下年度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计划
举办赛事、文艺评奖
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举办培训、职称评审、认证、鉴定等活动
本年度年度开展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下年度计划开展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对外工作情况基本信息
接受境外捐赠(含募捐)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参加国际组织
对外活动主要成绩、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接受监督管理情况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
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会费
服务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
评比达标表彰收费
接受捐赠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收费
采取的规范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涉及金额和规范情况
附加表
相关附件
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民政局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默认读取表6-2-1《会费》中填写的内容;
4、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十一、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
有/无此情况:(
有
有/无此情况:
有
无
)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否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是
否
涉及金额(
0
强制入会涉及金额: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注意单位是万元,如120万元则填写120。
) (万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是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是
否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否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
否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否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是
否
2019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是
2019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是
否
2019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
2.138
会费收入总额: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数额不需增加逗号。
)(万元)
会费结余(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0
会费结余: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数额不需增加逗号。
)(万元)
2019年度自行减免会费(
0
自行减免会费: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数额不需增加逗号。
)(万元),具体情况:
无
自行减免会费具体情况:
无
字数限制在350字内。
2019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
0
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数额不需增加逗号。
)(万元),具体情况:
无
违规行为整改具体情况:
无
字数限制在350字内。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汕头市爱心志愿者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
会议时间
2017-03-18
表决方式
全体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应出席人数
48
实际出席人数
43
赞同人数
43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是
会费标准:
(一)会长(或称理事长)每年缴纳会费800元; (二)常务副会长(常务副理事长)每年缴纳会费700元; (三)副会长(副理事长)每年缴纳会费600元; (四)监事长每年缴纳会费700元; (五)秘书长每年缴纳会费500元; (六)副秘书长每年缴纳会费400元; (七)常务理事每年缴纳会费500元; (八)理事每年缴纳会费400元; (九)监事每年缴纳会费400元; (十)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20; (十一)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200元。 我会按照汕头市民政局核准的《章程》开展基本服务项目及相关业务: (一)立足本市,组织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以“孤、寡、残、弱”及其它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个人、社会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宣扬志愿者精神,实施并推广义务工作。通过各项社会服务,匡扶正义、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带动“自立、自强、奉献、互助”的社会风尚; (三)开展义务社会工作理论调研、推广,积极反映社会呼声、愿望和建议; (四)组织开展义务工作者的技术培训,提高志愿者整体素质; (五)开展与其他志愿者(或义工)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交流合作; (六)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统一管理,按照捐赠人(单位)的意愿,专款专用; (七)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扶贫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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