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工作报告
10.1 本年度业务活动情况和下年度计划简要(详细资料可在附件页中上传)
《2018年度工作报告》
汕头市天韵文化艺术传播中心自成立以来,坚决遵循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中心 2018 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在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能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行为,能在法律、法规和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没有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切实按章程行事。及时办理从业人员以及印章和银行账户的备案手续;没有擅自设分支机构、办事机构。遵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制度健全,收入和开支合理合法,合法收入的资金能全部用到章程所规定的事业中去,没有侵占、私分和挪用等现象。按规定发放给工作人员工资。在从事社会服务活动中,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费用,没有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保持自身的性质不变。没有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或者是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账号及印章。在业务开展等方面:本中心本着服务社区,关爱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重视对他们进行艺术教育和培养的指导思想,经常组织举办周末音乐沙龙,让更多正在学习艺术的学生以及广大音乐爱好者有一个展示、交流和锻炼的平台,通过表演观摩,使孩子们更加积极、自信,激发了他们的艺术潜能。活动得到了学生、家长的支持和喜爱,不少老师也积极推荐学生来参加。
在暑假期间协助星海音乐学院进行钢琴、电子琴、声乐、民乐、舞蹈等科目的艺术考级,目的在于促进音乐爱好者音乐素质的普及与提高,同时从中发现更多具有音乐天分的学生,为他们下来进入专业学习提供指导意见。
感谢上级领导的关怀,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在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加认真努力开展活动,培养青少年音乐艺术人才,为汕头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美好社会贡献尽一份责任。
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字数限制17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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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