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工作报告
10.1 本年度业务活动情况和下年度计划简要(详细资料可在附件页中上传)
2018年以来,汕头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在市法学会的直接领导下,在省法学会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方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服务社中立、公益的定位优势和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的智力优势,着力打造去行政化的社会公益组织,努力为群众和社会提供第三方专业化和无偿的法律服务,为完善我市法律服务体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汕头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汕头市中立法律服务社于2017年4月正式成立,第一届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5名。因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18年8月31日,服务社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改选现任市律师协会会长陈国翔为理事长,理事会人数扩大到17人;同时充实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核拨,专职工作人员3名。
法律服务社服务人员均是汕头市律师协会注册会员,且执业时间3年以上,业务熟悉、热心公益,公信度较高的优秀执业律师等,除资深优秀律师外,服务人员还包括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以及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政法干部、老法律工作者等“五老”志愿者。服务社自成立以来,扎实推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以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
二、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1、加强政治学习。 组织大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明确正确的政治定位、责任使命、工作目标,结合当前我市创文强管、扫黑除恶活动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法律人才聚集优势,主动服务地方党委中心工作。
2、明确服务大局。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大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法律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为建设平安法治汕头,美丽幸福汕头做出贡献。
3、抓好业务学习。11月上旬,由市法学会会长廖文松带队,组织服务社理事会代表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前往汕尾、惠州、东莞、深圳四市考察学习。通过现场参观、座谈交流等方式,学习各地“一社一会”工作的做法。
(二)健全机制,优化职能,推进服务社正规化建设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适时召开会议,听取服务社工作汇报,肯定工作成绩,研究分析薄弱环节,部署下一步工作。截至目前,服务社已制订了《章程》以及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正规化开展工作,经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有关领导理顺关系,取得了市政府的支持,调拨了位于汕头黄金地段的丹阳庄东区近300平方米用地,作为服务社新的办公地点,预计将于2019年上半年完工投入使用。
(三)扎实工作,服务群众,努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1、开展公益咨询,从服务政法中心、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的高度出发,努力从推动化解社会矛盾层面确保工作成效,做好服务点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2、在市法学会的带领下,聚焦时事热点,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法律服务。组织人员参加由市法学会创建的 “汕头市法学会企业法治联盟”,参加 “以法兴企”为主题的各项沙龙活动。
(四)广泛宣传,大造舆论,为汕头发展增强法治氛围
1、编制中立法律服务社服务指南。将服务社的性质、
任务、宗旨以及服务范围、服务模式、工作流程等编印成资料,方便群众咨询、查阅,引导群众碰到矛盾依法解决。
2、积极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12名优秀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参加全市大型公益法律服务集市活动。
三、2019年的工作打算:
按照省、市法学会新年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对服务社建设的标准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主要有以下工作设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健服务团队,巩固工作成果;三是完善服务体系,注重服务实效,化解社会矛盾;四是丰富宣传形式,创新服务载体,打造汕头品牌。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字数限制17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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