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台山市社会组织公示
台山市赤溪镇义务工作者协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9日

单位名称:台山市赤溪镇义务工作者协会

登记证号:粤江台社证字第769号

成立时间:2015-12-28

性 质:社会团体

台山市民政局
台山市民政局
台山市民政局
台山市民政局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非行业协会商会不需要填写此表,请直接储存此表。
(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和整改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台山市赤溪镇义务工作者协会 联系人: 手机: 
注:请前期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及在此次“回头看”过程中发现新问题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填报此表并提交;如前期已提交且经“回头看”自查无新情况的无需重新填报。
会费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的情形  
2.是否存在阻碍会员退会的情形  
3.会费收取中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重复收费的情形  
4.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5.是否存在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的情形  
6.是否存在利用“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的情形  
经营服务性活动 7.是否存在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的情形  
8.是否存在强制市场主体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的情形  
9.是否存在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的情形  
10.是否开展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11.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是否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  
法定职责或政府委托事项 12.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形  
13.是否存在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的情形  
14.是否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可不填)  
15.是否公开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的事项及相关办事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政府部门拨付经费等情况  
16.是否因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开展的事项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17.是否开展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18.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中  
19.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超出了规定的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  
20.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做到了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过程透明  
21.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向评选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费用  
22.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违规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家”、“国际”、“世界”、“广东省”、“广东”或其他类似字样  
职业能力评价活动 23.是否存在以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的情形  
24.颁发的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证书是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广东省”、“广东”、“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或国旗、国徽标志  
25.按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是否收取除考试、鉴定费外的其他费用  
其他 26.是否存在强制市场主体为协会赞助、捐赠的情形  
27.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多、标准高、使用不透明等突出问题  
28.是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协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  
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0 项违法违规收费活动,已清理取消0项, 退还违法违规所得0元。
Temp_XSstnb2023_ShoufeiZczg_V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