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社会组织公示
江门市阳光慈善会
2024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4月3日

单位名称:江门市阳光慈善会

登记证号:粤江社证字第260号

成立时间:2010-12-16

性 质:社会团体

公示项目

江门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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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三、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一)本年度捐赠收入情况
项目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一、本年度捐赠收入 6065 0 6065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6065 0 6065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6065 0 6065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0 0
来自其他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的捐赠 0 0 0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0 0 0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0 0

(二)公开募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本年度组织通过公开募捐取得的捐赠收入
0 0 0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0 0 0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0 0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0 0 0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0 0
(三)大额捐赠收入
捐赠人 本年捐赠额 用途
现金 非现金
刘炳健 1024 0 定向用于共和镇泮坑、平汉村、龙口镇三洞村探访五保、残疾户活动
陈秋燕 594 0 用于鹤山龙口镇三凤、尧溪村探访五保、残疾户活动
冠益食品植物厂 1827 0 用于鹤山龙口镇霄南村、鹤山龙口四堡村探访五保、残疾户活动
吕婉平、宋玉嫦 620 0 用于鹤山宅梧镇白水带村探访五保、残疾户活动
温梓峰 2000 0 定向捐赠探访鹤山址山昆联、昆华、新联三村活动捐资款
       
       
       
       
       
       
       
       
       
合计 6065 0

说明:

1、大额捐赠收入中的捐赠人是指本年度累计捐赠超过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或者500万元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
2、捐赠人如要求不公开姓名、名称的,可以其他代号代替,其他捐赠信息要公开。

2024年12月31日前是否已认定为慈善组织:()
2024年12月31日前是否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四) 支出情况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社会团体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上年末净资产 2626241.94
本年度总支出 286326.55
本年度用于慈善活动的支出 233144
管理费用 56862.6
筹资费用支出(募捐成本) -3680.05
其他支出 0
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占前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数的比例) 8.88% 8.88%
本年度管理费用占总支出的比例 19.86%

说明:本表所称慈善活动、管理费用等应符合《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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