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示
东莞市樟木头慈善会
2022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年8月7日
单位名称:
东莞市樟木头慈善会
登记证号:
第1187号
成立时间:
2020-07-08
性 质:
社会团体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内部建设情况
分支机构
代表机构
办事机构
实体机构
本社会组织党员及群团情况
党组织工作情况
安全管理工作
资产负债
业务活动
现金流量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会费
举办公益和扶贫济困活动
公益活动支出
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
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
举办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
举办研讨会、论坛、讲座、报告会的情况
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举办培训、职称评审、认证、鉴定等活动
2022年度开展援藏援疆活动情况
2022年度参与广东省内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2022年度参与广东省外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参与稳经济促发展--广东省“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工作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本组织作为受托人运营的慈善信托
本组织作为委托人设立的慈善信托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的关联方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信息公开情况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对外工作情况基本信息
接受境外捐赠(含募捐)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参加国际组织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
相关附件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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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不需要填写此表,请在“无此情况”选择“无”。
4、当前项目数量为 1,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七)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
支出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其他费用
总计
民生微心愿活动
项目名称:
1245000
收入(人民币:元):
1293470.41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0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0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0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0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1293470.41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合计
1245000
收入合计(人民币:元):
1293470.41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合计(人民币:元):
0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合计(人民币:元):
0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0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0
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1293470.41
总计(人民币:元):
说明:
一、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名称应与公益项目开展情况表中项目名称一致;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益慈善项目应填列上表:
1、该项目的捐赠收入超过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当年捐赠总收入的20%;
2、该项目的支出超过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当年总支出的20%;
3、项目持续时间在5年以上的(包括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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