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信托·善信-耀根慈善信托慈善信托名称: |
委托人基于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运用,通过信托的实施, 由受托人将信托财产有效用于监督管理委员会决议的符合信托目的的相关公益慈善项目及活动。慈善信托目的: |
无其他委托人(如有): |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受托人(如有多个受托人,均需列出): |
中审众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监察人(如有): |
2000000元合同规模: |
1000000元本年度拨付给该慈善信托的财产规模: |
2000000元累计拨付给该慈善信托的财产总规模: |
78377.86元该慈善信托本年度收入: |
18000元该慈善信托本年度支出: |
2000000元年度信托财产实际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