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示
东莞市慈善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31日
单位名称:
东莞市慈善会
登记证号:
0226
成立时间:
2005-09-05
性 质:
社会团体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内部建设情况
分支机构
代表机构
办事机构
实体机构
党组织建设情况
资产负债
业务活动
现金流量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国家机关人员担任名誉职务
国家机关人员担任社团职务
离退休领导干部担任名誉职务
离退休领导干部担任社团职务
会费
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
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
举办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
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
举办赛事、文艺评奖
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举办培训、职称评审、认证、鉴定等活动
品牌性服务经济发展项目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19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由慈善组织社会团体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的关联方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与关联方交易
信息公开情况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对外工作情况基本信息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参加国际组织
对外活动主要成绩、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
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会费
服务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
评比达标表彰收费
接受捐赠
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收费
采取的规范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涉及金额和规范情况
相关附件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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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总收入中有时间受限为上年不得使用的限定性收入为
(
0
限定收入: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
)
请说明具体情况:
我会上年度总收入中有时间受限为上年不得使用的限定性收入为0元。
限定收入说明:
我会上年度总收入中有时间受限为上年不得使用的限定性收入为0元。
于上年解除时间限定的净资产为
(
0
解除限定净资产: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
)
请说明具体情况:
我会上年解除时间限定的净资产为0元。
解除说明:
我会上年解除时间限定的净资产为0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关于“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三。2018年度慈善活动支出64989688.50元,上年度总收入75127714.55元,慈善活动支出占上一年收入的比例为86.51%;工作人员工资福利783036.71元,行政办公支出99390.73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本年总支出的比例为1.34%,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其他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关于“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三。2018年度慈善活动支出64989688.50元,上年度总收入75127714.55元,慈善活动支出占上一年收入的比例为86.51%;工作人员工资福利783036.71元,行政办公支出99390.73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本年总支出的比例为1.34%,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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