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示
东莞市蓝天救援队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
东莞市蓝天救援队
登记证号:
110292
成立时间:
2017-08-30
性 质:
民办非企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内部建设情况
党组织建设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19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由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
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关联方
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信息公开情况
举办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评比达标表彰
开展涉外活动情况
其它报告情况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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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
支出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其他费用
总计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合计
0
收入合计(人民币:元):
0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合计(人民币:元):
0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合计(人民币:元):
0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0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0
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0
总计(人民币:元):
说明:
一、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名称应与公益项目开展情况表中项目名称一致;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益慈善项目应填列上表:
1、该项目的捐赠收入超过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当年捐赠总收入的20%;
2、该项目的支出超过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当年总支出的20%;
3、项目持续时间在5年以上的(包括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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