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示
东莞市麻涌华阳湖慈善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12日
单位名称:
东莞市麻涌华阳湖慈善会
登记证号:
0944
成立时间:
2017-07-06
性 质:
社会团体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内部建设情况
分支机构
代表机构
办事机构
实体机构
党组织建设情况
资产负债
业务活动
现金流量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国家机关人员担任名誉职务
国家机关人员担任社团职务
离退休领导干部担任名誉职务
离退休领导干部担任社团职务
会费
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
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
举办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
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
举办赛事、文艺评奖
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举办培训、职称评审、认证、鉴定等活动
品牌性服务经济发展项目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19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由慈善组织社会团体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的关联方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与关联方交易
信息公开情况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对外工作情况基本信息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参加国际组织
对外活动主要成绩、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
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会费
服务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
评比达标表彰收费
接受捐赠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收费
采取的规范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涉及金额和规范情况
相关附件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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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
支出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其他费用
总计
华阳湖扶贫济困项目
项目名称:
11230280
收入(人民币:元):
11230280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0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0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0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0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2018年特定高龄老人养老津贴
项目名称:
3074400
收入(人民币:元):
3047250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0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0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0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0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合计
14304680
收入合计(人民币:元):
14277530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合计(人民币:元):
0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合计(人民币:元):
0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0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0
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0
总计(人民币:元):
说明:
一、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名称应与公益项目开展情况表中项目名称一致;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益慈善项目应填列上表:
1、该项目的捐赠收入超过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当年捐赠总收入的20%;
2、该项目的支出超过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当年总支出的20%;
3、项目持续时间在5年以上的(包括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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