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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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表格数量,根据《基本信息表》填写“经批准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数”自动生成,若表格显示不正确,请核实修改《基本信息表》数量,再继续填写此表;
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
注意提醒:根据您表1《基本信息表》里面填写的“经批准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数”为1。若数量为0的情况,此页无需填写,直接储存即可。
7、按照国评组发〔2022〕3号文规定,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起始时间 活动周期 评奖范围或评选条件 批准单位
(文号)
经费来源
1
2022年广东省“平安城市-智慧守护”智能安防职业技能竞赛
2022-09-25 每年
1.职工组 (1)16周岁以上,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人员及居民,在我省从事与本竞赛相关职业领域工作、生活和学习连续满1年以上;每个单位推荐选手不超过5名。 (2)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组别的比赛。 (3)三年内在本竞赛赛项中参与竞赛相关工作的企业及人员不得报名参赛。 2.学生组 对象为职业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高职院校或本科院校在校学生,每所学校报名选手不超过3名。三年内已参加我省本系列的竞赛并获得前3名选手不得再参赛,但可作为技术指导角色参与,协助赛前辅导、经验交流。
粤人社函〔2022〕181 号
自筹
说明:
1.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22〕3号)规定的程序经过批准。
2.批准单位栏:有文件依据的,填写批准机关及文件的文号。
附件上传
若有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请上传相应的批准文件扫描件
必传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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