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正义阳光救助基金会
2021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正义阳光救助基金会

登记证号:0274

成立时间:2012-09-14

性 质: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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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正义阳光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在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基金会全体理事、监事认真行使职权,为基金会的发展、运行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基金会的规范管理做出了积极贡献。下面就基金会2021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基金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顾全大局,突出重点,救灾助困,工作透明,不断完善救助工作,积极推进基金会健康发展,救助资金初具规模,救助成效逐步显现,得到了全省检察干警的广泛好评,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为传递正能量,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到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按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要求,按时向审计工作第三方提交工作和审计报告,并顺利通过。困难干警个人申请救助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同时在省院内网发布基金会的有关制度和救助信息,主动接受全省干警的监督,确保公开透明,运作规范,确保救助资金在“阳光”下使用。 (二)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基金会理事会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和《基金会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办事,成立了领导机构、监督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2021年以来,对基金会历年来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各类资料的完整;由第二届基金会理事会4年任期已满,积极开展换届准备工作,并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基金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第三届基金会理事会,完成基金会变更慈善组织手续。 (三)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理事会把管好用好基金作为关键性工作,在帐目管理方面,规范管理,定期接受审计监督,切实把好资金申报、审批、支付关口,救助金采取拨付救助市院发放给个人的形式,确保资金流向有据可查。2021年基金会理事会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和《基金会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在第三届理事会第1、2次会议研究通过了《广东省正义阳光救助基金会2021年上半年救助方案》和《广东省正义阳光救助基金会2021年下半年救助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院领导批准,对2021年全年申请救助的47名检察人员和离退休老同志进行救助,救助金额总计56.9万元。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基金会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办会经验不足,还存在宣传不够深入,申报不及时,基金筹集的渠道窄,底子薄,发放救助款额比较有限,管理和运转的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高等不足等情况,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统筹做好2022年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是配合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认真做好基金会年度审核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基金会职能作用,细化工作流程,按规定做好2022年度特别困难检察人员救助金发放等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基金会日常宣传及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基金会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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