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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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868.31)(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2720000)(元),具体情况:
商会2021年04月25日理事/常务理事会暨监事会会议决定:全部免收商会成立后第二轮(届)次会费(按原会费收费标准,免收了会费金额272万元);在修改会费至4级的基础上,调整、降低会费收费水平(按照新收费标准,比原来旧的会费标准,预计第三轮(届)次会费:常务副会长单位可减免会费2万元×17个=34万元、监事长单位可减免会费1万元×1个=1万元,共减免35万元)。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2)届第(2)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21-08-15 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通讯(视频会议、微信等)
应出席人数 102 实际出席人数 89
赞同人数 89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每届10万元):代表商会对内对外交流,获得多方资源;商会主要宣传对象。 ;副会长(含常务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单位、监事长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每届3万元):出席商会理/监事会、会长办公会等核心活动,受会长委托代表商会对内对外交流,获得较多商机;商会重要宣传对象。;副监事长、副秘书长(选任)单位每年缴纳会费4000元(每届2万元):出席/列席商会理/监事会、会长办公会活动,参与商会对内对外交流,获得商机;商会着重宣传对象。;常务理事、理事、监事、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每届1万元):出席/列席商会理/监事会,出席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等较大规模活动,有机会参与商会对内对外交流,有机会获得商机;商会着重宣传对象。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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