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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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48300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453676.45)(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元),具体情况: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四)届第(三)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21-08-04 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
应出席人数 169 实际出席人数 150
赞同人数 150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19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长 25万/届 商会法人具有行政、财务、人事职权,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签署重要文件;副会长 5万/届 受会长委托或指派代表本商会对外、对主管部门交流汇报有关工作,分管商会会长的有关职权,享有理事的全部职权。;理事 1万/届 参加理事会会议,并具有该会议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享有会员的全部职权。;会员 5千/届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享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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