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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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度为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召开的理事会。 理事会可采取通讯方式或现场会议方式。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有/无此情况:(
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结合我省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的方向,在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的指导下,2021年广东新材料产业发展大会原定于2021年8月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举办。同期,召开广东省工业新材料协会一届二次会员大会暨一届六次理事会。《2021年广东新材料产业发展大会》以“新材料、新集群、新发展”为主题,设有主题大会和5场技术论坛。《广东省工业新材料协会一届二次会员大会暨一届六次理事会》主要议题是做理事会工作报告、修改《广东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章程》中会费标准和增补调整会员、理事、监事等有关事项。 两会得到省工信厅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支持,并获得了当地政府给予60万专项资金的承诺。 协会从5月18日发出两会的第一次通知,到11月底决定取消会议,期间多次请示当地政府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未能通过,共做出4次延迟召开会议的安排。从政府到协会,从企业到专家都疲乏不堪。因当地政府做出暂停50人(含)以上大型会议活动的建议,协会自身建设薄弱又不具有线上办会的条件,经各主办方协商,将两全延期至2022年举办。附件:1.关于召开2021年广东新材料产业发展大会暨广东省工业新材料协会一 届二次会员大会的第一次通知粤新协字(〔2021〕7号) 2.关于延期召开2021年广东新材料产业发展大会暨广东省工业新材料协 会一届二次会员大会的预报名通知粤新协字(〔2021〕8号) 3.关于调整召开2021年广东新材料产业发展大会暨广东省工业新材料协 会一届二次会员大会的通知粤新协字(〔2021〕9号) 4.关于延期举办2021年广东新材料产业发展大会暨广东省工业新材料协 会一届二次会员大会的通知粤新协字(〔2021〕13号) 5.关于申请召开2021广东新材料产业发展大会暨广东省工业新材料协会 一届二次会员大会的函粤新协函(〔2021〕11号) 6.关于申请召开2021广东新材料产业发展大会暨广东省工业新材料协会 一届二次会员大会的函粤新协函(〔2021〕15号) 7.伄山市南海区《关于近期我区举办大型活动风险评估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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