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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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服务性收费
*有/无此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元)
文件依据 2021年收费金额
(元)
自查清理意见
自查清理意见 调整后收费标准
11 KFGD迭代升级服务(2019)项目 双方协商 合同 466415 保留  
12 江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入库审核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双方协商 合同 370000 保留  
13 广东警邮合作便民服务-构建公安智慧新民生评估服务项目 双方协商 合同 95200 保留  
14 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标准编制咨询服务 双方协商 合同 200000 保留  
15 肇庆市数字政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专家服务 双方协商 合同 185000 保留  
注:1. “收费项目”包括:咨询、会议、培训、展览、出国考察、信用评价、资质认证、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刊物订购、产品订购等。
2.“收费标准”:有固定收费标准的,填具体标准;没有固定收费标准的,填双方协商。
3.“设立依据”栏:有文件依据的,填写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件的文号;属于社会团体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填写“自定”;属于与接受服务主体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填写“协商决定”。
4.“民主程序”栏:可填写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讨论通过。
5.“自查清理意见”“保留”即维持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变、“调整”即降低收费标准、“取消”即取消该项目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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