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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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2021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18)届第(18)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9-08-06 表决方式 现场表决
应出席人数 290 实际出席人数 273
赞同人数 270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是否在网站上公开 具体公开形式 连同学会章程长期公布在学会官网上
会费是否专账管理
会费标准:(需写明会费收费标准及对应的基本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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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理事单位)会费。 (一)个人会员:每人每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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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团体会员,按会员人数、企业规模收取: 1、市级药学会:每年3000元;2、小型企业单位:每年10000元; 3、中型企业单位:每年30000元;4、大型企业单位:每年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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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共减轻企业负担0(元), 其中减免会费0(元), 减免经营服务性收费0(元), 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减免其他费用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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