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1161867)(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48022.57)(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205000)(元),具体情况:
因疫情,老会员仍按照旧章程收会费,新章程副会长每年会费3万元,老会员仍按旧章程副会长每年会费2万元续费,新章程理事每年会费1万元;老会员仍按旧章程理事每年会费0.5万元续费。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因疫情,老会员仍按照旧章程收会费,新章程副会长每年会费3万元,老会员仍按旧章程副会长每年会费2万元续费,新章程理事每年会费1万元;老会员仍按旧章程理事每年会费0.5万元续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2)届第(1)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21-04-23 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
应出席人数 103 实际出席人数 76
赞同人数 76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长:20万/年,每届100万元;常务副会长:5万元/年,每届25万元;基础服务项目:优先享有联合会提供的商务信息资源,获得参与对外交流姬重要商务活动的机会(老会员仍按照旧章程收会费);副会长:3万元/年,每届15万元;基础服务项目:优先享有在联合会平台路演及宣传的机会(老会员仍按照旧章程收会费);理事:1万元/年,每届5万元;基础服务项目:理事单位组织的重要活动,联合会副会长以上领导出席并支持(老会员仍按照旧章程收会费)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Temp_XSstnb2021_ZczjHf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