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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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47100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0)(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元),具体情况: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四)届第(二)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21-07-14 表决方式 通讯
应出席人数 221 实际出席人数 163
赞同人数 159 反对人数 4 弃权人数 58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副会长,收费标准:2万元/年,基本服务项目:会刊、网站、公众号宣传,参加协会组织讲座、培训等活动,提供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质量鉴定、法律维权等服务,参加理事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参与协会决策。;理事,收费标准:1万元/年,基本服务项目:会刊、网站、公众号宣传,参加协会组织讲座、培训等活动,提供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质量鉴定、法律维权等服务,参加理事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对协会提出建议。;会员,收费标准:3000元/年,基本服务项目:会刊、网站、公众号宣传,参加协会组织讲座、培训等活动,提供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质量鉴定、法律维权等服务,参加会员代表大会。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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