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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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643564.35)(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0)(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元),具体情况: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三)届第(2)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21-01-09 表决方式 无记名投票表决
应出席人数 70 实际出席人数 65
赞同人数 65 反对人数 65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协调在粤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促进交流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副会长单位及监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000元,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编辑信息刊物,搜集市场信息,宣传两地投资环境,开展业务培训;;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开拓投资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增强发展能力;开展招商引资、经济考察、展览展销、经贸合作等商务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和两地经济发展;;普通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会员一次性缴四年会费即为终身制,新任会长在原缴费基础上,需再缴费100000元。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政府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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