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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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0)(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元),具体情况:
2018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会员大会修订的章程中,确定的会费标准为五个层次,每届只收取一次会费。在自查自纠中,于2021年5月9日召开会员大会按上级要求对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其中将会费收齐标准由五个层次调整为四个层次。但会费每届只收取一次,因而2021年自行减免会费为0元。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2021年度没有违规行为,无需整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二)届第(3)次 会员(代表)大会修订章程会员大会
会议时间 2021-05-09 表决方式 无记名投票表决.
应出席人数 199 实际出席人数 145
赞同人数 144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1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一)会长、监事长和常务副会长单位本届缴纳会费伍万元; ;(二)副会长单位本届缴纳会费叁万元;;(三)理事单位、监事单位本届缴纳会费壹万五千元;;(四)会员单位本届缴纳会费叁仟元。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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