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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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4、2021年度为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召开的理事会。 理事会可采取通讯方式或现场会议方式。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有/无此情况:(
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以下简称“省海青会”)于2016年7月20日正式成立,根据章程规定为3年一届,原拟于2020年春节后筹备换届大会,因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无法召开全体会议,未能满足“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的章程规定,故最终未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一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延期1年换届,具体将根据疫情的情况再做筹划安排;2021年7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省海青会换届筹备工作提请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审议通过,拟于2021年11月召开换届大会,按照“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候选人的函”回复意见“根据现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相关法规和国家政策,原则上不推选境外人士担任我省社会组织实职性领导”,原上报的省海青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候选人刘根森(中国香港籍)无法担任会长职务;经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批复同意,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拟于2022年5月中下旬在广州召开。 2021年因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无法召开线下会议,且因暂无合适的会长人选,相关换届工作无法顺利推进,故无足够人数、合适的时间和工作事项召开理事会;2021年4月已召开一届六次会长办公会,讨论相关工作及换届事宜。本届未设常务理事会及监事会,故无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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