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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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因已建立党组织和未建立党组织的单位,填写的表格不一致,请先选择是否建立党组织!
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4、一张党建工作情况表对应一个党组织,如该社会组织对应多个党组织时,请手动添加党建工作情况表。
(五)党建工作情况
是否按照章程示范文本(最新修订)把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

1、本社会组织党员及群团情况
未成立党组织的原因  
其他原因  



















专职工作人员情况(专职工作人员是指与社会组织签订人事劳动合同的人员) 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7 名 负责人情况(负责人是指会长(理事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负责人数量 12 名
其中党员人数 5 名 其中党员人数 8 名
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所在社会组织或广东省党群服务中心党支部的党员数 4 名 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所在社会组织或广东省党群服务中心党支部的党员数 2 名
党员总数(负责人党员与一般专职工作人员党员之和) 13 名
35岁以下党员人数 1 名 35-45岁党员人数 1 名
46-60岁党员人数 8 名 60岁以上党员数 3 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人数 12 名
大学专科及中专学历党员数 1 名 高中及以下学历党员数 0 名
群团组织工作 是否成立工会 建立工会批准文号 没有文号 工会开展活动次数 2 次
是否成立共青团 建立共青团组织批准文号 没有文号 团组织开展活动次数 1 次
是否成立妇女组织 建立妇女组织批准文号 没有文号 妇女组织开展活动次数 1 次
党建工作
联系人
姓名   社会组织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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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指导员 姓名 联系方式 派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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