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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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52500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415570.50)(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525000)(元),具体情况:
有减负,2021年度会费按原会费标准的50%收取 减负前:会长单位缴纳10万元;副会长单位缴纳5万元;理事单位缴纳2万元;会员单位缴纳1万元 减负后:会长单位缴纳5万元;副会长单位缴纳2.5万元;理事单位缴纳1万元;会员单位缴纳0.5万元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二)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20-10-04 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
应出席人数 80 实际出席人数 78
赞同人数 78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 10 万元/年;;副会长单位 5 万元/年;;理事单位 20000 元/年;;会员单位 10000 元/年;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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