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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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0)(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元),具体情况: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三)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8-03-15 表决方式 投票
应出席人数 200 实际出席人数 150
赞同人数 146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4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一)执行会长单位 500000元/届。(二)监事长单位 400000元/届。;(三)常务副会长单位 20万元/届,50000元/年。(四)副会长单位 12万元/届,30000元/年。;(五)常务理事单位 6万元/届,15000元/年。(六)监事单位 4万元/届,10000元/年。;(七)理事单位 4万元/届,10000元/年。(八)普通会员单位 1.2万元/届,3000元/年。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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