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南方经济研究基金会
2021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南方经济研究基金会

登记证号:0306

成立时间:2013-03-28

性 质:非公募基金会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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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1)次理事会
1、本基金会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2)届(4)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5:30
会议地点 广东社科中心B1315室
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会议议题
基金会工作安排及计划
出席理事名单
李胜兰、谭子淮、张仁寿、罗国强、王璐、郑方辉、邢映彪
未出席理事名单
李光宁、谢伟、朱卫平
出席监事名单
王利文
未出席监事名单
 

会议决议

一、秘书处汇报广东省民政厅委托审计基金会的情况。 审计人员称,基金会2018至2020年三年没有活动的情况下,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该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按照民政厅相关负责人的解释,与2013年基金会成立之时的管理要求不同,当时民政厅规范版本的章程要求“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一)培养中青年经济理论人才;(二)资助经济理论研究;(三)资助《南方经济》编辑、出版、发行。”而基金会2018年换届时按照民政厅要求变更章程,关于基金会注销的第55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转给以下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慈善组织:(一)培养中青年经济理论人才;(二)资助经济理论研究;(三)资助《南方经济》编辑、出版、发行。”也就是说,现在注销基金会的结果只能是将剩余财产210万余元捐赠给其他基金会。如果2022年度审计之前仍不整改,民政厅将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对不合格基金会进行清理,将基金会剩余资金转赠至其他公益组织。而现任理事长兼法人代表李胜兰教授因身兼多职而无暇参与基金会事务,有意提出辞任。 二、鉴于上述情况,与会人员提出以下方案: 1、理想的解决方案:找到经济学会认可的人选担任理事长兼法人,带领基金会正常运作发展。 2、变更法人期间:由秘书长处理日常工作,重大事项由理事会决议处理。 3、最差情况:基金会到2022年度审计前仍无活动,民政厅将基金会剩余资金转赠至其他公益组织。
表决方式
举手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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