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东莞市教育基金会
2021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单位名称:
东莞市教育基金会
登记证号:
0112
成立时间:
2004-05-13
性 质:
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理事会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情况
年度工作信息采集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本社会组织党员及群团情况
党组织工作情况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分支机构情况
代表机构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内设机构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2021年度参与乡村振兴情况
2022年度计划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本组织作为受托人运营的慈善信托
本组织作为委托人设立的慈善信托
基金会的关联方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委托投资情况
其他投资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监事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涉外活动基本信息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参加国际组织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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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2、本基金会于(
2021
年:
)年(
7
月:
)月(
19
日:
)日召开(
4
届:
)届(
5
次:
)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5:00
会议时间:
请填写正确的时间格式。如:15:30
会议地点
通讯会议
地点:
召开方式
通讯会议
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视频会议
通讯会议
其他
会议议题
(一)关于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事宜;(二)关于调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项目》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标准的事宜;(三)关于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何晓欣薪酬调整的事宜。
议题:
(一)关于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事宜;(二)关于调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项目》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标准的事宜;(三)关于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何晓欣薪酬调整的事宜。
出席理事名单
肖胜阳、祁沛林、莫俊荣、熊盛才、莫柳婵、 李志威、何晓欣
出席理事名单:
肖胜阳、祁沛林、莫俊荣、熊盛才、莫柳婵、 李志威、何晓欣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出席监事名单
黄灿明、尹淦江、罗睿河
出席监事名单:
黄灿明、尹淦江、罗睿河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会议决议
一、关于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事宜 根据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性社会组织安全管 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教育基金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 二、关于调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项目》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标准的事宜 目前《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项目》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困难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元,经向市教育局后勤科了解,现非东莞户籍学前教育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为更好地发挥《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项目》作用,体现市教育基金会扶贫助学的宗旨,会议同意从2021-2022学年起将《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项目》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标准调整至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关于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何晓欣薪酬调整的事宜 为完善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薪酬管理,提升工作积极性,现就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何晓欣薪酬作出调整: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和市教育局聘员待遇标准,根据工作年限和学历水平,标准按照四类2档发放,月应发工资调整至4850元,每月发放1666元服务年限与绩效奖,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4850元的工资基准参照市教育局聘员的标准购买。另外参照聘员的做法,每两年安排一次体检,凭医院开具单据,按聘员体检标准报销。此调整于2021年8月1日执行。
会议决议:
一、关于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事宜 根据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性社会组织安全管 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教育基金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 二、关于调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项目》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标准的事宜 目前《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项目》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困难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元,经向市教育局后勤科了解,现非东莞户籍学前教育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为更好地发挥《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项目》作用,体现市教育基金会扶贫助学的宗旨,会议同意从2021-2022学年起将《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项目》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标准调整至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关于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何晓欣薪酬调整的事宜 为完善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薪酬管理,提升工作积极性,现就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何晓欣薪酬作出调整: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和市教育局聘员待遇标准,根据工作年限和学历水平,标准按照四类2档发放,月应发工资调整至4850元,每月发放1666元服务年限与绩效奖,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4850元的工资基准参照市教育局聘员的标准购买。另外参照聘员的做法,每两年安排一次体检,凭医院开具单据,按聘员体检标准报销。此调整于2021年8月1日执行。
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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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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