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自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党和国家声誉、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迫切需求,是营造广东经济社会建设良好环境的重要行动。一致表示,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的精神,提高整治站位,认真对照自身实际,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自觉配合检查监督,把此次整治工作作为一次全面“体检”,为今后更好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经自查,本会均未出现《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纠自查表》中的问题。一、法人治理方面。本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合法合规的章程,按照章程规定设立以“党建+理事会”内部治理机构并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二、业务活动方面。本会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履行重大活动的备案及理事会研究决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本会的运行各项情况,包括章程、年检年报、捐赠收入支出等,做到数据信息透明化。三、财务管理方面。本会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按相关规定做好财务收支、票据使用、资产管理等,不存在财产在举办者、捐赠人、负责人中分配,盈余分红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字数限制在1700字内。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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