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佳莱崇德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贯彻致力慈善公益事业的宗旨,积极按照章程规定履行慈善事业。为保障基金会持续稳定发展,基金会一一对照《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内容进行自查自纠。现基金会对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基本情况 1、章程制定规范情况 基金会章程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明确理事会、监事(会)、会长有关职责及召开次数等,由此确保基金会运营工作的正常开展。基金会设立监事,章程中明确监事有列席理事会权力,由此确保监事工作的正常开展。 2、法人内部治理情况 基金会严格依照章程规定进行日常运营及管理:基金会管理人员的换届活动按照章程规定开展;保障理事会的正常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保障监事职责的行使并形成会议纪要;公益慈善活动及项目均经理事会决议;理事长未担任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如长期未开展活动,由理事会决议是否注销。 3、内部管理情况 基金会管理制度全面并完善:已建立理事会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劳动用工、档案、证书印章管理等;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基金会旨在将已有资金慈善作用最大化,未对外进行投资活动,未建立投资管理制度。 4、遵守政策法规情况 基金会严格遵照慈善法等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检查等日常监管活动,严格按照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基金会登记信息如有变更,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目前,基金会未设立分支机构,不存在未按照章程规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情况。 5、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情况 基金会自觉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慈善职责、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监管,基金会不存在任何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等情况。 6、信息公开情况 基金会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并遵照执行。基金会按照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经核准章程、登记证书、年度工作报告等,建立了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 7、人员管理情况 基金会不存在聘用专职或兼职现职和离退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企事业单位人员作为基金会负责人的情况。基金会通过佳莱科技有限公司与专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 8、党建工作 基金会将党建工作作为基金会基本工作的重中之重,章程中单设“党建工作”章节,支持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做好联系职工群众等工作。 二、整改情况 基金会结合自身实际,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已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但在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中,基金会仍发现了基金会运营中的不足之处。接下来的工作中,基金会将着力推进以下整改措施: 1、为确保基金会管理制度能够适应基金会发展壮大的过程,基金会将开展内部矛盾解决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舆情应对制度的调研、起草、论证工作。 2、在自查自纠中,基金会深刻认识到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推动基金会党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基金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凝聚党员群众,提升基金会组织能力。筹备成立广东省佳莱崇德慈善基金会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员意识,扩充党员队伍。 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基金会将自始至终坚持“仁爱天下、大爱无疆;尽己之力、回馈社会”的初心,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基金会宗旨与使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字数限制在1700字内。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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