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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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61750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60150.08)(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20000)(元),具体情况:
为减轻企业负担,主动为广东省内较偏远地区的副会长单位降低会费收费,由章程规定的副会长单位30000元/年的收费标准,降低至20000元/年,共惠及两家企业,分别为:汕头气体厂有限公司、湛江氧气厂。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四)届第(十八)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20-12-11 表决方式 会议审议
应出席人数 108 实际出席人数 89
赞同人数 88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1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100000元/年;副会长单位:30000元/年;监事、理事单位:3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1500元/年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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