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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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先在表格右上方选择“有/无此情况”,再进行填表并储存;
2、其他需要说明情况字数限制在1700内,若不够填写,可另附文件在附件的“其他资料”中上传。
3、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4、2021年度为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召开的理事会。 理事会可采取通讯方式或现场会议方式。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有/无此情况:(
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广东省食品药品打假协会(下简称协会)自成立以来,按照章程规定并向主管单位请示组织召开每年度会员大会,召开日期固定安排在每年底12月份,与广东石龙食品药品打假协作大会(石龙论坛)同期举办。 近两年因新冠疫情影响,遵照有关部门疫情防控的指导思想,并经向主管单位请示,决定暂缓召开较大规模会议,将2021年会员大会延期,具体召开时间视疫情情况决定。协会理事会为此进行了慎重讨论,针对会员单位做了详细沟通,相关协会工作有序进行,通过线上会议和协会简报的方式传达给会员企业。 协会主管单位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接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的双重业务指导,工作内容专注于食品药品行业制售假和侵权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搜集、调查、配合执法和相关研究。 协会在疫情期间坚持开展工作,积极进行工作方式转变,着重于大数据领域的技术系统开发和运用,运用数据新手段和新方式持续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单位提供相关案件线索信息,配合推动多宗重大食品药品案件。协会还面向会员单位和更广泛的行业企业群体推出了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警服务,开展了电商销售涉假涉侵权监测分析、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等工作,有力支撑了监管执法单位和会员企业的综合需求。 协会致力于将自身发展成为具备领先技术水平的,有力配合监管执法单位和会员单位诉求的专业平台组织,并一直为此而积极努力,同时在各方面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和制度化建设。 特别予以说明,恳请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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