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请先在表格右上方选择“有/无此情况”,再进行填表并储存;
2、其他需要说明情况字数限制在1700内,若不够填写,可另附文件在附件的“其他资料”中上传。
3、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4、2021年度为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召开的理事会。 理事会可采取通讯方式或现场会议方式。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有/无此情况:(
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广东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章程》 第十七条中规定:“理事会每年原则上召开两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由于2021年疫情原因,且广东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理事分散在广东各个地市,按疫情防控要求,延缓了理事会的召开,所以2021年仅召开了一次理事会。
Temp_XSstnb2021_OtherExplain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