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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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700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0)(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元),具体情况: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一)届第(四)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20-07-17 表决方式 无记名投票
应出席人数 164 实际出席人数 111
赞同人数 91 反对人数 1 弃权人数 19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高校会员: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对应的基本服务项目:出席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理事会议、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科研活动等);高校会员: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00元(对应的基本服务项目:出席常务理事会议、理事会议、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科研活动等);高校会员: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对应的基本服务项目:出席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科研活动等);企业会员:普通企业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万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万元(对应的基本服务项目:出席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科研活动等)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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